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情

邯郸市中心医院 2024年引进博士、“双一流”院校医学硕士 研究生公告

发表时间:2024-02-26  浏览次数:5252   发布人:中心医院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赵都礼贤台聚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结合我院医疗人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双一流”医学硕士,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聘博士研究生20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医学硕士研究生40名。选聘计划详见附件一。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以整年度计算);人员紧缺岗位或特别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资质及相关执业要求。

(三)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

8、已经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27日)起至202422124:00截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应聘者自发布公告之日起随时将填写好的《邯郸市中心医院选聘博士及“双一流”医学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邯郸市中心医院选聘博士及“双一流”医学硕士研究生信息统计表》及博硕人员需同时提供的相关资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hdzxyy2226@126.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学历+所学专业。

1、博士研究生同时需提供:

1)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执业证书或成绩合格单。

4)资格证书。

5)科研情况材料

2、硕士研究生需提供:

1)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执业证书或成绩合格单。

3)资格证书。

4)规培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单(需培训基地盖章确认)。

5)科研情况有关材料。

(三)资格审核

医院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者相关考核事宜。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邯郸市中心医院选聘博士及“双一流”医学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等。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四)测评

组建测评小组,进行测评工作。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听取科研情况汇报等方式;硕士研究生选聘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依据考核或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市中心医院党委会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回避规定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六、相关待遇

(一)享受市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待遇实行“一人一策”。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接到录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测评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苏老师 贾老师

咨询电话:0310-2112609  0310-2112916

0310-2112226(工作日接听)

监督电话:0310-2112235

附件: 1、附件1.2024年选聘博士、“双一流”院校医学硕士研究生计划发布.docx  

    2、附件2.《邯郸市中心医院选聘博士及“双一流”医学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3、附件3.邯郸市中心医院选聘博士及“双一流”医学硕士研究生信息统计表.xls



 

               邯郸市中心医院

                2024年2月7日